| 问题主题:香港公司利得税问题及其他 |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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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内容:您好,我准备在内地成立一家生产型企业,接受外方合同定单在内地生产,产品大部分在内地交货,部分香港交货.全部货款由外方在香港支付.请问
1,在香港注册的公司,可以法人身份在内地注册合资企业么(无外籍股东及董事).
2,我们打算利用在香港注册公司的帐号接受付款,但生产活动全部在内地发生,在香港所收货款要在香港缴税么,如果不要的话,需要报税么?
3,产品出货香港部分,直接申请出口,或代理出口.哪个合理些,能否得到您的建议?需如何办理?
以上,烦请回复,多谢!祝生意兴隆
问题回答:您好!1)香港公司注册可以个人名称或是法人名义进行注册,若以法人名义注册需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董事的身份证明、公司名称;2)香港公司的征收是根据地域性征收,如果公司帐户的所有收入都来自香港之外就不需纳税;如是来源地发生那么就要报税;3)如果是长期的一个考虑,您可以用国内自己的公司申请进出口权,这样更方便于操作。任何问题请随时来电来信联系,谢谢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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