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问题主题:关于BVI公司避税的问题 |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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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内容:如果注册了BVI公司后,在中国大陆发生的销售行为,中国政府是否会征收税收,因为按现行福州地区的税法,企业发生的销售行为应在当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,如果以BVI公司的名义在福州注册办事处或合资企业,在税收管理方面,应向福州政府纳税,只是外商投资或合资企业有部份优惠政策,那么,所谓的BVI的避税天堂又如何体现呢。 问题回答:您好!国内企业只要发生营业就必须要纳税,而BVI公司它是一个离岸公司,没有任何税收,这是征对于BVI公司本身的一个特点而定。如果用BVI控股用国内进行投资,可以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,这已是相当的优惠了。至于BVI公司为何说是合理的避税天堂,当然是因为它自身的一个特点,看您的一个商业情况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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