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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辦是中外合資企業需提供哪些資料?
2、申請中外合資公司的注冊資金最低是多少?
3、海外公司擬在中國境內開拓業務都有些什么优惠政策?
4、設立外資企業具体有哪些优惠政策?
一、問:辦是中外合資企業需提供哪些資料?
答:需提供資料如下:
1、雙方簽訂的合同、章程(獨資企業只需提供章程);
2、進口設備清單(無進口設備的不用提供);
3、擬辦企業董事會名單;
4、中方營業招照复印件(經工商部門蓋章确認);
5、外方公司的商業登記証、注冊証書及銀行資信証明(股份公司還應提供股東股份証明);
6、擬辦企業聯絡員相片2張;
7、擬辦企業場地來源証明
二、問:申請中外合資公司的注冊資金最低是多少?這种公司的注冊資金是否可以實現分期付款?如果可以,分期付款的款項所占比例最高是多少?時限又是多長時間?
答:除了某些行業對于外商投資企業規定了最低注冊資本要求,對于合資企業的最低注冊資本沒有通用的法律規定,在實際操作中一般為20万美元,在一些開發區也有更低的,如14万美元。外商投資企業不同于內資企業,內資企業要求先驗資,再注冊,因而不能分期出資,但是外商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可以分期到位。合營合同中規定分期繳付出資的,合營各方第一期出資,不得低于各自認繳出資額的15%,并且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繳清。至于最長期限,原則上不超過三年。注冊資本在一千万美元以上的,出資期限由審批机關根据實際情況審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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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問:海外公司擬在中國境內開拓業務,請問在中國境內設立辦事處、分公司、子公司等与成立外商獨資企業在政策上有什么區別?業務上有沒有什么限制?都有些什么优惠政策?應該采取哪种方式對公司比較有利?
答:外國企業代表處只是聯絡机构,不能從事經營活動,當然也不享受优惠政策;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,只是外國公司的分支机构,也不享受优惠政策,通常只有特定行業才可以以分公司的形式設立;一般而言外國企業在中國設立子公司就是指成立外商獨資企業,它是中國企業法人,享受中國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相關优惠政策。采取何种形式,取決于外國企業進入中國市場的戰略构想和企業的實際需求,不能一概而論
四、問:設立外資企業具体有哪些优惠政策?
答:1.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生產性企業,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4%,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,免2年減半3年征收企業所得稅。
2.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生產性高新技術企業(以領取高新技術企業証書為准)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,免2年減半3年征收企業所得稅,減半征收的企業所得稅,企業可以提出申請,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准予以全部減免,期滿后,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延長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,減半的稅率不足10%的,按10%的稅率征收。
3.凡屬技術密集、知識密集型項目,或者外商投資在3000万美元以上,回收投資期長的生產性項目,可按15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。
4.先進技術企業,依法免征、減征企業所得稅期滿后,經核定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,可延長3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。
5.產品出口企業,在依法免征、減征企業所得稅期滿后,當年出口產品的產值達當年產品總產值的70%,可以按照稅法規定的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。已經按15%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產品出口企業,符合上述條件的按10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。
6.外商將從企業分得的利潤直接投資于本企業,或者在開發區興辦新企業,經營期不少于5年的,返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40%的稅款,上述投資屬于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,經營期不少于5
年的,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。
7.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在合同規定的籌建期內,可免交土地使用費。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,可減免土地使用費。
8.開發區內的土地按國家及當地政府相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一律實行有償出讓,并為入區企業辦理《中 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証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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